信息时间:2021-02-20信息来源:百度-新华网官方账号阅读次数:
新华社杭州2月20日电(记者岳德亮)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,优化政策供给和政策落实,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的《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》要求,加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,持续实施部分减费举措。
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,采购限额标准以上,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、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,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,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、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,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%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,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%。
浙江省政府在年初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指出,去年全省“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”,中央财政资金“直达市县基层、直接惠企利民”任务精准高效落实,全年为企业减负4800亿元。